紐約市車禍後該怎麼做:分步指南
車禍發生後最初幾小時到幾天內採取的幾個關鍵步驟,往往決定索賠案件的成敗。即使當下感覺沒事,也應及時就醫;報警並留存事故報告;並牢記紐約州的30天期限——無論誰的過錯,都需在30天內提交無過失保險申請表(NF-2)以獲得醫療福利。
在紐約市尋找人身傷害律師或車禍案件律師?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,我們將為您聯繫經驗豐富的人身傷害律師,用簡單易懂的語言為您講解您的權利 — 免費諮詢,無任何義務。
我們如何協助您
只要是發生在道路上的事故,我們大多都能為您配對處理過此類案件的律師。我們協助處理的常見案件類型包括:
騎電動車送外賣時發生事故,或作為行人被電動車撞傷。
作為乘客、司機或與網約車、計程車相撞而受傷。
過馬路、在人行橫道或人行道上被車輛撞傷。
對方司機逃逸,您仍然有可能獲得賠償。
涉及市政車輛的案件有嚴格的90天通知期限,務必儘快處理。
因司機酒後駕駛、開車看手機或其他疏忽而受傷。
不僅限於車禍案件
車禍案件是我們的專長,但作為人身傷害案件轉介服務,我們協助紐約各地家庭聯繫處理各類人身傷害案件的律師,其中許多涉及工傷和工地事故。
工地墜落、鷹架倒塌及設備傷害事故,包括涉及《勞工法》第240/241條的索賠。
因樓梯不安全、人行道結冰、地面濕滑或物業維護不當而受傷。
廚房、工廠及倉庫工作中受傷 — 如果第三方存在過錯,您可能獲得工傷補償以外的額外賠償。
因醫護人員疏忽導致的誤診、手術失誤或分娩傷害。訴訟時效更短 — 一般為2年半。
為因他人過失而痛失親人的家庭提供體貼周到的法律協助。訴訟時效一般為2年。
在住宅、商業場所或公共場所被具攻擊性或未妥善拴養的狗咬傷。
不同案件類型的訴訟時效差異很大 — 醫療事故和不當致死案件的期限明顯短於一般的3年規則。請務必與律師確認您案件的具體期限。
我們能協助聯繫律師處理的案件不止以上列出的這些。請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,我們會如實告知是否能夠幫助您。
客戶選擇我們的理由
無需預付任何費用。律師費從您的賠償金中扣除 — 絕不從您的口袋裡出。
我們會先了解您的情況,再為您配對合適的律師 — 真實的人員、真實的跟進,絕不敷衍。
事故不會按照上班時間發生,我們也是。無論白天或深夜,隨時可致電諮詢。
無需長時間等待或千篇一律的應答 — 我們會盡快為您聯繫能夠針對您案件提供協助的律師。
您的顧慮,我們的答覆
「擔心自己的移民身份?」
這不影響您的案件。
事故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權利與移民身份無關。我們不會詢問,也不會影響您的案件處理。
「不確定自己是否有理由索賠?」
讓我們免費為您評估。
我們會免費審查您的情況,並如實告知結果 — 即使答案是您並不需要我們的幫助。
「負擔不起律師費?」
律師勝訴後才需付費。
多數人身傷害律師採用勝訴後收費方式,律師費從和解金或賠償金中扣除。如果沒有獲得賠償,您無需支付任何費用。
「需要立即幫助?」
我們全天候待命。
事故不會按照上班時間發生,我們也是。無論白天、深夜還是週末,隨時可致電諮詢。
「不方便親自前往?」
我們可以上門服務。
如不方便前往辦公室,我們可安排到府、到醫院探訪,或進行視訊諮詢。
辦案流程簡單明瞭
致電或提交表格。我們會了解事故經過,並如實告知是否能夠幫助您 — 無壓力,無費用。
無過失保險申請及索賠通知期限緊迫 — 我們會盡快為您聯繫律師,避免錯過期限而喪失權利。
您專心養傷,我們為您聯繫的律師負責處理電話、文件和談判,並用簡單易懂的語言解釋每一步進展。
多數人身傷害律師採用勝訴後收費方式,律師費從和解金或賠償金中扣除。如果沒有獲得賠償,您無需支付任何費用。
新聞與資訊
我們持續關注影響人身傷害索賠的重要法律變更、法院裁決及安全法規,內容發布前經律師審核。
車禍發生後最初幾小時到幾天內採取的幾個關鍵步驟,往往決定索賠案件的成敗。即使當下感覺沒事,也應及時就醫;報警並留存事故報告;並牢記紐約州的30天期限——無論誰的過錯,都需在30天內提交無過失保險申請表(NF-2)以獲得醫療福利。
許多人誤以為自己對事故負有部分責任,就無法索賠——在紐約州,這通常是錯誤的觀念。根據《民事訴訟法與規則》(CPLR) 第1411條,紐約州採用「純粹比較過失」原則:即便被認定負有70%的責任,您仍可就其餘30%的損失獲得賠償,賠償金額將按您所負責任比例相應扣減。
行人被車輛撞傷後,最初的醫療費用通常由肇事司機的無過失保險承擔,但同樣的30天申請期限依然適用。此外,責任歸屬並非總是非黑即白——紐約州的比較過失原則意味著,即使您自身也有部分過錯,也不會因此自動喪失獲得賠償的資格。
紐約州眾議院法案A5053擬將每次事故的最低責任險保額從2.5萬/5萬美元提高至5萬/10萬美元 — 這是自1995年以來首次提出的保額上調。截至目前,該法案仍在眾議院保險委員會審議中。
在Flanders訴Goodfellow一案中,紐約州最高法院裁定,狗咬傷受害者現可依據「過失」(negligence)提起訴訟,而不僅限於「嚴格責任」(strict liability)— 推翻了2006年禁止過失訴訟的先例。受害者無需再證明狗此前有攻擊性歷史即可獲得賠償。
以上摘要均連結至官方政府及法院來源,發布前應經律師審核。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常見問題
無需預付任何費用。多數人身傷害律師採用勝訴後收費(contingency)方式,律師費是他們為您爭取到的賠償金中的一部分。如果案件未能勝訴,您無需支付律師費。
可以。事故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權利與移民身份無關。我們不會詢問您的身份問題,這也不會影響您的案件。
紐約州實行「無過失保險」制度 — 車禍發生後,無論誰的過錯,您通常需要在30天內提交無過失保險申請表(NF-2)以獲得醫療費用賠付。逾期可能影響該項福利,但通常不影響您日後就精神與身體痛苦另行起訴的權利。
根據紐約州《民事訴訟法與規則》(CPLR) 第214條,一般訴訟時效為事故發生後三年內。如果事故涉及市政大巴、地鐵局(MTA)車輛或其他政府機構,通常需要在90天內另行提交索賠通知,期限短得多。請務必與律師確認您案件的具體期限。
立即聯繫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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